首页 > 政务公开 > 人事信息 > 人事任免
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余伦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来源:本网   作者:   发布时间:2023-02-14 09:06:08   查看次数:-   字体: 默认   

各镇(街)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县直(含市属)各单位:

  根据县委人事任免意见,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:

  余伦可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;

  刘静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,免去其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
  免去曹志强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职务;

  免去黄继红同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职务。



  中共新丰县人民政府党组

  2022年12月8日